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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本科生学费缓缴办理通知

作者:力学   日期:2013-12-20   点击:[]

2011年本科生学费缓缴办理通知


新闻类型:学生工作    发布时间:2011-08-30 00:00    来源:力学与工程学院   信息更新:学生工作组 

2011年本科生学费缓缴办理通知

力学学院本科生:

为一步规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缓缴办理程序,科学有效地开展本科生学费缓缴工作,学生工作处充分发挥扬华素质网学生自我管理平台优势,实现了本科生学费缓缴的网上办理。现将2011—2012学年学费缓缴办理工作通知如下,请各班在学校规定的人数比例范围内组织学生办理学费缓缴手续。

一、非2011级新生学费缓缴办理

对于非2011级新生,今年学费缓缴将继续通过扬华素质网学生自我发展管理平台办理。对于目前已经办理了2011-201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、2008级西部开发受助学生,目前欠费金额在6000元以下,不需办理学费缓缴,其他学生(包括准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学生)根据自己的家庭经济情况,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全额缴清学费的学生可申请办理学费缓缴。具体办理程序如下:

1、8月30日——9月2日:学院组织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自我发展管理平台填写学费缓缴信息,并提交至学院审批。

2、9月3日——9月9日:学院登录扬华素质网对学生提交的缓缴申请进行审批,审批时要重点关注学生的缴费方式是否可行,对于缴费方式为家庭亲友筹款和本人所获奖助学金的学生,此部分学生人数应严格控制在本学院学生人数的5%以内。

3、9月10日——9月15日:学生工作处对学院审批通过的学费缓缴申请进行复核审批,并将审批后的名单提交学校计财处。

 

缓缴学费每学年只办理一次,其他时间一律不办理学费缓缴。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本学院每一名学生,按时在网上提交申请。

 

 

 

 学生工作处  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

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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