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团委用团费设立自强奖学金,每年度评定一次。由学生本人提交申请,院团委初审确定名单,报校团委审核批准,颁发证书及奖金。 1、评定条件 (1) 拥护党的领导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; (2) 家庭经济困难,自立自强,奋发成才; (3) 积极参加第二课堂素质拓展训练,素质拓展类别全面,内容丰富,成绩突出; (4) 在评定时间内获两次二等及以上校综合奖学金。 2、 奖励人数及金额:全校获奖人数为10人,每人奖励1000元。 3、表彰时间计算为:2008年1月1日-2008年12月31日止,成绩时间计算为2008年7月和2009年1月的成绩。2008级新生不参与此次表彰。 4、 所附材料(个人)一式一份,统一采取A4纸、小四号、仿宋体、1.25倍行距文字打印。 5、 需附通过校级认证的网上素质拓展记录打印稿。 注:请在4月16号上午10点之前将所有材料交于 X2306 刘老师。 力学与工程学院 2009-4-10 |